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 | 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威路2号 | **.** | *******元 |
服务类 |
名称:无锡市排污水质远程监管系统运维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的****年**月1日至****年9月**日排污水质远程监管系统现场监测站点运行维护管理项目,项目要求在服务期内对各监测站点日常运行维护及出现故障的设备及时维修处理,以确保各监测站点正常运行,从而确保无锡市排水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为**************对企业排入城市市政管网的污水水质实施远程监管提供有效数据等。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年**月1日至****年9月**日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和采购人要求。 |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计费标准(服务招标)**%计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中标金额****-****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8%;由中标人支付。代理费金额为:*****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无锡市解放东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号**号楼3楼代理部
联系人:**、马亦敏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亦敏
电话:****-********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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