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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年平桥区*里店办事处马家河及杨瓦房综合整治—环湖东路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信平财磋商采购-****-** | |||||||||||||||
2、项目名称:****年平桥区*里店办事处马家河及杨瓦房综合整治—环湖东路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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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分为*个包,采购内容为工程地点位于平桥区*里店街道办事处马家河,路线全长1.**公里; 5.2计划工期:**日历天; 5.3质量要求:合格,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缺陷责任期满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第*条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本项目不适用。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样本),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证明材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年的公司需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年9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无欠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无欠税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年9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作出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起发布。 | |||||||||||||||
*、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 |||||||||||||||
3.方式:3.1投标企业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自行选择**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数字证书。供应商凭**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下载磋商文件(*.****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 3.2请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 |||||||||||||||
4.售价:0元 | |||||||||||||||
*、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 |||||||||||||||
*、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厅 | |||||||||||||||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专区—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5、由于交易中心系统升级,请各投标单位在新系统中重新入库,再下载招标文件。 6、监督部门: 名 称:信阳市平桥区政府采购事务中心 监督电话:****-******* | |||||||||||||||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信阳市平桥区*里店街道办事处 | |||||||||||||||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里店街道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 |||||||||||||||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庙街道办事处范湾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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